自贡网记者 黄鸿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日前,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到辖区,对某批发企业一批因过期、损坏而不能销售的麻醉、精神药品进行现场监督销毁。
在现场,执法人员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照企业申请销毁的药品清单和待销毁药品名称、生产厂家、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等事项进行了核对,确保所申请销毁药品及数量与实际一致。核对无误后,封存交给相关销毁企业。据悉,此次共销毁麻醉、精神类药品20余种、113批次。下一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麻醉、精神类药品的监管,确保特殊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编辑:彭彦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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