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在荣县纪委监委采访获悉,通过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6个,追回资金45855.38元。
“目前,针对养老保险领域自查自纠出哪些问题?上一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如何?”日前,荣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杨畅来到县社保局,就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场核查。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严防养老保险欺诈冒领行为,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制定养老保险问题专项监督方案,将养老保险问题整治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持续纠治养老社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荣县纪委监委介绍,在开展专项监督中,联合了政法、公安、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监督组,紧盯养老社保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重要环节,实地了解和掌握人社部门系统治理工作动态,督促其扛牢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重保、骗保、欺保、截留、侵占等风险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提出针对性整改督导措施,实行对账销号,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采取约谈提醒、跟踪督促、发放纪律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深入查摆、完善机制、形成长效。自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6个,追回资金45855.38元。
“下一步,我们将以养老保险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点,拓展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保领域,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保险基金监管,坚决纠治社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升社保基金管理质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谈道。(何倩 蒋兵)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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