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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防疫不放松 六措施加强疫情防控

2021-07-25 13:27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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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第27号

当前,全国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由于国外疫情持续蔓延,且国内多地持续发生本土疫情,我省也陆续发现零星散发病例。为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现就当前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应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到(返)市3天以前和到(返)市后1小时内要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登记。到(返)市后,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和到市来访人员近期行程等信息,如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情况,应立即向辖区村(社区)报告,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三、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市后按规定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情况。

四、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实现群体免疫最安全、最高效、最经济的方式,广大市民要按照村(社区)和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到接种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五、广大市民要始终保持疫情防控高度警觉,时刻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在做好自我防护后,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六、对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拒不配合接受流行病学调查、不遵守管理规定等行为,造成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举报疫情防控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45。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5日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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