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骊 自贡网记者 叶艳
“虽然卷宗中可以看出这个案子是在‘4+2’专项治理中主动交代问题,但在处分中没有说明减轻处分的原因,这个是需要明确标明的,所以这里需要扣分。”“这个案件中受处分人既违反了工作纪律,又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我们检查小组讨论过后觉得应该优先引用违反工作纪律。但同时我们也有一个疑惑。在审理案件中,有时发现可以引用的法规不止一个,引用的条文不同,很可能后面处理的结果也不同。那究竟谁先谁后,谁主谁辅,有没有一个原则或者规律?”日前,富顺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四级把关”交叉检查正在会议室里热火朝天地开展。
案件质量“四级把关”制度是富顺县纪委监委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而推行的机制。“四级把关”的制定和推行旨在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处分决定执行的相关要求,对每个案件的审查调查卷、审理卷,以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相关印证材料进行综合检查评估。“四级把关”包括第一级自查自纠关,第二级交叉检查关,第三级案件复查关和第四级案件抽查关。开启互相“挑刺”模式的是案件质量“第二级把关”,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组成案件质量检查小组,对乡镇(街道)办理的案件开展案件检查工作。
“案件来源表述为‘走访发现’不规范”“处分决定、处分文件无主送、无抄送,文件不规范”“证据材料较为单一,仅有违纪人员本人的谈话记录及相关信访件办理复印件资料”……“这些平时容易一晃而过忽视的细节问题,在交叉检查中被‘照放大镜’‘过细筛’找出了,里面既有共性的问题,又有个别的疑难杂症,检查只是手段,提升才是目的。一以贯之地开展、多次多级把关后,案件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富顺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唐君欣慰地表示。
17个检查小组对34个案件卷宗进行交叉检查。检查围绕初核、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管理规范等环节,从案件事实、证据标准、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管理规范等方面对随机抽选的案件卷宗进行交叉检查和现场评分,发现的8类典型问题,全部当场进行反馈,限期“销号”整改。
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案卷材料进行交叉检查。(曾骊 摄)
“自2020年开始对全县乡镇纪委办结的案件现场集中交叉检查,采取“集中检查案件卷宗+讲解审理业务要点”的方式,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讨论,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审理时进行统一辅导、统一‘断症开药’,对疑难问题大家现场探讨解决,‘教学相长’,充分体现了案件质量“四级把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的业务水平”,县纪委常委王顺达说。
“交叉检查中大家给案件审理挑‘漏眼’,在查找别人案件办理质量问题的同时,我也要检视自己审理工作中的疏漏。我希望自己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大家的检验,这也鞭策我不断学习,取长补短”,板桥镇纪委书记胡章麒觉得交叉检查的“压力山大”更能让学习“动力十足”,从而促进工作“活力满满”。
富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张德春表示:“富顺县纪委监委通过交叉检查‘以案代训’的方式,直观展现案件审理的程序性、实体性,把理论说教变为实际案件审理分析,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审理工作流程、审理文书逻辑说理能力等方面有了新的提升,达到了切磋琢磨的目的,助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富顺县纪委监委共检查案件34件,发现问题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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