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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出炉 严格按规定对特定人群及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2021-04-21 20:14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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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记者 卜一珊

日前,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发布了《自贡市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2021版)》,明确要求严格按规定对特定人群及环境开展核酸检测。与此同时,《自贡市新冠肺炎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重点人群及特定环境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废止。

《方案》指出,开展特定人群及环境新冠肺炎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新冠肺炎传染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防控措施进行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同时,了解我市重点场所环境新冠病毒污染状况,及时消除疫情感染隐患,为优化疫情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方案》要求,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发现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将人员信息收集上报,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收集监测情况并填报《社区人群新冠监测结果日报表》。

《方案》明确提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医院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实行即时检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使用中的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和隔离病区高风险岗位医务人员实行每周全覆盖咽拭子采样核酸检测。未接种新冠疫苗的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及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疾控机构从事现场流调、采样和核酸检测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重点部门医护人员实行每月全检或抽检监测。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农贸市场及超市从业人员,大学(大专院校)师生,外卖、邮政、快递等服务业及劳动密集型从业人员要每月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已完成两针次接种人员不纳入采样检测范围。此外,对特定环境及物品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

《方案》强调,在监测检测中出现人员、环境、物品阳性情况,应24小时内将阳性检测结果单独填报《阳性监测数据日报表》,并上报至省卫生应急调度管理平台。

编辑:李翔

责任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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