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记者 叶卫东)座落在贡井区的东源井古盐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在东源井古盐场的保护范围内陆续出现了一些违章建筑,有的甚至威胁到了文物本体。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文化执法部门对违建最严重的一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希望借此案警示、震慑其他的违建行为。同时,该案也是自贡的首例文物案。
国宝文物失火 牵出一片违章建筑
记者从自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了解到,最早发现东源井古盐场保护区内出现违章建筑是在2016年的3月4日。
“当时东源井一间偏房受损,贡井区文化执法大队赶到现场检查时发现,东源井古盐场的四周建起了不少违章建筑,经初步勘察,怀疑失火和这些违章建筑有关。”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春来介绍,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发现,东源井古盐场的保护范围内左右两侧建起了两处厂房,且均处于生产状态,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面对执法检查,厂房现场负责人无法提供建设工程相关手续。
成立专案组 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刘春来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3月4日,执法支队对违建最为严重的一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涉嫌擅自在东源井古盐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行为。可是,《责令改正通知书》犹如一纸空文,施工建设继续进行。
3月7日,执法支队成立“东源井古盐场”专案调查组,对当事企业进行调查。经查实,该企业因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了其他建设工程,破坏了文物的历史风貌,同时因其生产活动和堆放的聚酯类化工原料和污染类废弃物对文物本体造成了损害,已构成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
专家建议 拆除保护区内违章建筑
在调查中,自贡盐史专家曾新受专案组之托,参与了东源井古盐场的现状调查。他认为,在自贡已开凿的13000余眼盐(气)井中,东源井古盐场是现存唯一的低压高产气井,已高产稳产100余年,至今井口依旧具备产气产卤能力。
“东源井古盐场周边的违法建筑是逐渐增加起来的。”曾新表示,在升级为国保单位前,违法建筑物很少,且规模小;最近三四年,违法建筑物越建越多,以周边两家生产企业为代表,其规模已经远远大于了文物的规模,将文物包围了起来。
对此, 曾新称,厂房建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影响了文物的整体风貌,同时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材料和产生的粉尘,会造成粉尘污染和化学污染。
在经过调查后,曾新等三名盐史、文物专家向自贡市文广新局建议:对东源井古盐场保护范围内的非文物建筑进行清理,制止其继续扩大,进而停止生产,直至拆除。
首例文物案 当事企业被罚款5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专案组聘请文物专家、法律顾问针对文物性质、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以及文物本体的受损程度界定、历史风貌破坏程度和违法行为对文物造成的后果等问题进行了多次探讨,结合调查过程中取得的相关证据,专案组认定,当事企业行为已经构成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行政处罚。
最终,执法支队对当事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企业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案也是自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建以来办理的首例文物案。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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