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日前,在自贡六中校园内,“法庭”庄重、严肃,到庭人员神情肃穆,“自贡市自流井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法庭正式启动审判程序,随后,当庭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院并依法作出判决。
这是自流井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上的一幕,自2012年9月自贡六中被确定为自流井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来,先后制订了《自流井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施意见》、《自流井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5年,该基地被自贡市关工委确定为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示范点,该校依托自流井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通过区、街道、部门和学校联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和学生走进法律场所活动,实现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
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成为该项工作的亮点,据该校负责人介绍,模拟法庭是一种新颖的普法教育形式,通过让未成年人模拟法庭审判中的各个角色,真实再现法庭上的审判过程,让同学们融入角色中,从而接受案例给予人们的启示。
晚报记者带你走进模拟法庭,切身感受一下该法庭的氛围。
案例(模拟)
贾浩与丁新同为联想职业高中在校住宿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就餐时,因插队问题发生口角,随后演变为相互抓扯,随后被赶到的老师劝阻。
贾浩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低年级学生欺负,自己太丢脸,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耍时,遇到了此前认识的朋友乙然(另案),贾浩便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邀约乙然一同去报复。
第二天,贾浩同乙然及同班同学包志林,守候在丁新回宿舍途中,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并实施殴打,在丁新呼救过程中,乙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丁新腹部刺伤,随后三人即逃离现场。
次日,贾浩、包志林、乙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经法医鉴定,丁新的伤情属于重伤二级。
庭审(模拟)
庭审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场,当场宣布了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并宣布自贡市自流井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公诉人宣读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为被告人贾浩、包志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贾浩、包志林作案时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随后,进行了法庭调查,当事人依次陈诉,并提交证据,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宣读了公诉词,辩护人为当事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了相互辩论。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现场评议。
审判长依法宣布法院判决:被告人贾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被告人包志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今天法庭审理到此,现在闭庭。”
开展法治教育形式多样
据了解,六中作为自流井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编写校本教材和开展“两学、三讲、五活动”进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使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突出了特色、体现了亮点。
“模拟法庭”是该校作为自流井区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五活动”中的四个体验活动之一,据该校相关负责人介绍,最初开展的模拟法庭是学生到法院参加审理旁听和自己学习法庭上的审判过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后,自己编写剧本、在班级教室设置法庭来开展的模拟法庭的开庭审判活动,但由于多种原因,使得模拟法庭活动的震撼力还不够,其教育意义还没有发挥其最大潜力。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区关工委法教团的指导下,学校专门提供一间教室作为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内所需的桌凳、器械、服装、道具等,在区关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关心支持下逐步完善,现在一个较为规范的模拟法庭已建设完成,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亲自编写案例剧本或指导学生编写剧本,同时在每次模拟法庭开庭前有关部门再对担任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法警、原告、被告、证人的学生进行培训指导,使得模拟法庭的开庭审理显得规范和合理,使得模拟法庭活动的震撼力更加强大,其教育意义也发挥到了最大潜力。
该校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以“两学、三讲、五活动”来开展好法治教育,并有效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将基地打造为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校;组织学生到自贡看守所和监狱参观体验、到自流井区法院旁听审理;组织学生到自流井区检察院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和办案工作区,观看微电影《不能丢下你》、听法治报告等。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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