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男子宋某与他人进行毒品交易,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经自流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31日下午,被告人宋某与李某(已判处)、余某(已判处)以及宋某的女朋友正在宋某位于自流井区汇西大缺口的家中玩耍。16时许,吸毒人员杨某打电话给被告人宋某,向宋某要贩毒人员的电话号码以便自已购买毒品。于是被告人宋某先将苏某(已判处)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杨某。因与苏某没有联系上,杨某再次打电话给被告人宋某,要宋某再说一个贩毒人员及联系方式。于是宋某又把李某的电话告诉了杨某。杨某与李某联系后约定购买200元钱的冰毒,于是李某与另一贩毒人员陈某(已判处)联系,要陈某送“一个”冰毒到自流井区大缺口处来,约定只收李某180元。此时杨某与李某联系,说冰毒不要了,而陈某已经将冰毒送到。李某将这一情况电话告诉被告人宋某,宋某觉得毒品已经送来了,而李某又没有钱,于是决定先把毒品买下来。被告人宋某随后驾车来到自流井区汇西大缺口菜市场对面的马路边,将自已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交给李某,让李某取200元钱出来把陈某送来的冰毒买下来。随后,宋某与其女朋友离开后,李某则先到一个烟摊处将100元钱换成零钱,然后走到大缺口菜市场卖水果的摊位边,用180元从陈某处买下一小包冰毒,交易完成后各自离开。当晚19时许,李某、余某与被告人宋某在大缺口一网吧内见面,将购买的一小包疑似冰毒和20元钱交给了被告人宋某。当晚21时许,杨某又电话联系李某要购买200元钱的冰毒,因当时被告人宋某的女朋友在场不让宋某离开,于是被告人宋某将下午从陈某处购得的冰毒交给余某,余某与李某一起来到大缺口一广场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杨某。交易完成后,李某、余某、杨某被民警抓获。2016年1月3日,被告人宋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陈圆圆)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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