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数同比下降28.2%;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4.41,同比上升1.05……2015年,我市党风廉政社会评价指数排名全省第十位,较上年上升6个位次。这一升一降的背后,折射的是群众对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群众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最权威的评判者。我市以民意为导向,将“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责任抓在手 落地更有声
构建长效机制,加大对贪污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只是挂标语、喊口号……这是2015年度社会评价来自群众真实的声音。
去年,我市探索形成“两个体系、内外合力、环节管理”工作模式,分层分类编制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责任清单,制作纪实手册,建立工作台账,实化量化“两个责任”。严格落实约谈提醒、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市开展“主体责任”约谈5043人次、“监督责任”约谈2298人次,300余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区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建立廉情分析报告制度,市纪委向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提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26条。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4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6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作风正党风 地气聚民气
去年,我市出台《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纪委开展17批次明察暗访,市县乡三级联动,检查单位968个次,发现并责令限期整改问题300余个,问责处理4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6件次。巩固正风肃纪系列专项整治成果,印发《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深入治理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263件。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深化“盐都问政”和“行风热线”,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问政、问事、问廉、问效、问责,全年问政30个单位,问责11个单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1884个。出台《关于鼓励创新优化干部干事创业环境的意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构,明确乡镇干部八项纪律规定,支持基层探索建立“差评”、“歇职”和“不担当”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推动形成想干事、愿干事的良好局面。
保持高压态势 惩治腐败更有力
2015年,我市继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高压反腐的有力震慑。
严肃查办了市民政局原局长张宁波、贡井区委原副书记廖仲彬、富顺县原副县长马泽云、荣县原副县长杨文华等16名县处级干部和84名乡科级干部违纪案件。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214件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31人,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06人。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117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全面清理并严格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处分执行到位。 (记者 罗乐)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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