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郭天一 特约记者 许鹏)富顺县委在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立足“双书、双责、双述、双查”,探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
“双书”就是签订两个责任书。在签订单位对单位的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再签订人对人的“两个责任”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层层签订两个责任书,形成一层抓一层、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构建全方位、多层面、无缝隙的监督体系。
“双责”就是落实“一岗双责”。一是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专题研究与专题汇报相结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分析,实行动态监管。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尽职履责,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半年、年终在县委公示栏中进行公示。三是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定期与班子成员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诊断、早纠正。
“双述”就是述责述廉。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做到廉洁自律。2014年,该县在1个乡镇1个县级部门开展了“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述责述廉试点工作。今年,该工作将在全县铺开。同时,探索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采取事前调研、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集中述责、现场质询、量化打分等方式,对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议。
“双查”就是“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部门,既查当事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2014年,该县对5名责任人实施了“一案双查”。今年,将继续执行“一案双查”,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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