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
(2015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自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管党治党的重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致力形成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中共自贡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立足自贡实际,就新的形势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我们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根本在于始终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从严管党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从严管党治党,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在省委的领导下,市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良好政治生态逐步形成,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总体是好的。但也要看到,面对“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我市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作风还存在一些差距,消除长期以来的积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必须强化从严治党意识,健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当前,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下一步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奋发有为是时代发展的需要。站在新的起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是巩固执政基础、实现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是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为建设“五个自贡”、构建区域中心城市、谱写“中国梦”自贡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总体要求。坚持思想教育务必从严,着力解决好“总开关”这一根本问题;党内生活务必从严,着力完善党的组织运行制度机制;干部选用务必从严,着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风气;管理监督务必从严,着力规范管班子带队伍的制度措施;改进作风务必从严,着力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新常态;惩治腐败务必从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纪律约束务必从严,着力强化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意志;制度治党务必从严,着力创新完善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落实责任务必从严,着力构建党委(党组)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四)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作为最根本的标准;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对症下药,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必须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善于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创新思想建党,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制度治党;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与依法治市相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同法律法规执行的衔接协调;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与群众监督共同发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畅通群众批评监督渠道。
二、从严强化思想教育,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五)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注重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校培训、干部教育,不断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进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
(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利用中心组学习、盐都大讲堂、网络教育等平台,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理论研讨、巡回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
(七)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深入开展学党章、强党性、守党纪、正党风活动,强化革命传统教育和基本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把培育担当精神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在工作实践中锤炼党性、在基层一线转变作风的制度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勇于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身。
(八)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党务政务活动的自觉性。把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列入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和行政学校必修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九)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现代传媒,强化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弘扬主流价值,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以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引领风尚。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开展“自贡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弘扬自贡精神,培育选树各行各业可信、可敬、可学的身边典型。
(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制定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实施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大力培育党务干部和政工干部队伍。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实化检查考核,增强学习效果。坚持市、区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到党校主体班讲课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发挥市委宣讲团作用。完善领导干部考学述学评学制度,坚持机关学习日制度,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增强学习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鼓励党员干部读书养性、学习提能。
三、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十一)完善领导班子运行决策机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明确党代会、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委(党组)会的职责权限,构建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完善和落实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为核心,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二)健全基层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探索创新乡镇(街道)、村(社区)治理模式,促进城乡基层治理法治化。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开展工作的有效途径。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需要,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三)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发扬整风精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确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要督促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机关工委要派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健全民主生活会质量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察考核内容。
(十四)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决反对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四、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坚决落实“三严三实”要求
(十五)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把“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干部工作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递进培养、政绩考评、分析研判、科学选任“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委管理班子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补充,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探索建立全域开放的人才引进、流动、评价激励和权益保障机制。
(十六)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工作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干部选任全程记实、“一报告两评议”和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干部选任专项检查、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的监督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破格提拔管理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十七)健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健全干部作风、廉洁问题函询和诫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干部请假制度、退休制度以及干部职务任期和免职、辞职、降职、交流、回避相关规定。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监督合力。
(十八)健全完善一把手用权行为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存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权较大的,一律集体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重大项目等制度。坚持党委(党组)每年度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纪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建立用权污点记录制度和任职限入制度。
(十九)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办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联系)工作,分级负责开展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实现全覆盖。坚持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必谈,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必谈,组织部门与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必谈,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必谈,干部任前及离任必谈。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有机结合,落实党员干部激励保障措施,激发工作活力。
(二十)探索对“为官不为”的教育帮助和惩戒制度。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要定期分析研判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注重正面引导,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教育帮助。加大“庸懒散浮拖”整治力度,适时分层级分领域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探索建立奖勤罚懒制度,严格执行《自贡市效能问责办法》,严肃查处、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对出现普遍性“为官不为”现象的地方和单位,既要处理不作为干部,也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在深化改革和发展创新中,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制度机制。切实关心爱护勤勉做事的干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从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二十一)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治本机制。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落实台账管理、上下联动、限期整改、防止反弹等制度,建立完善公示公开、群众评议、记实评价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完善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和服务发展软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十二)建立完善正风肃纪制度机制。巩固深化正风肃纪成果,建立纠风治乱机制,深入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会所中的歪风、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和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及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等突出问题,从严惩处顶风违纪行为。建立作风突出问题定期梳理排查制度,动态分析研判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严重作风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正风肃纪联席会议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
(二十三)健全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制度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以此带动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重大议定事项通报机制,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群众建言献策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规范旁听、列席、征求意见等群众参与制度,完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参与广泛、渠道畅通、尊重民意的群众评价机制。健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群众评诺制度。
(二十四)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坚持“走基层”活动常态化,完善市级领导干部联系重大项目和重点培育企业、“三联三服务”、市县乡每年立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群众工作“三本台账”等制度,开展“联村帮户”“结对认亲”“群众工作月”、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与群众常联常新、常走常亲。坚持“六下访”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法律七进”工作体系,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健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良序。
六、从严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五)健全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定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健全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问题变成系统性问题。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线索处置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办案重要环节有关处置工作报上级纪委备案审核、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督促指导、查办案件工作考核等制度。建立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完善配套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审计等部门之间案件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和移送机制,建立办案信息查询平台,完善办案信息查询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二十六)强化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体系。坚持依规管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招投标等十项制度规定。建设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行权过程的实时监督。探索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严格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内部流程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每年在乡镇(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市级各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开展满意度社会评价。
(二十七)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察制度。坚持巡察监督全覆盖,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细化巡察措施办法,规范对落实“两个责任”和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的巡察。对中央和省市委关心、社会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等,及时开展专项巡察。加强巡察成果的运用。
(二十八)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把警示教育融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深化“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扎实开展岗位廉洁常态教育。强化案件结果运用,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案件及时制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专题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和对照检查,真正触及灵魂、敲响警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政文化传播的影响力,构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文化。
七、从严纪律约束,规范党内行为准则
(二十九)严明政治纪律。党员干部要坚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讲真话,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和省市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按照党性原则处理党内关系,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严禁拉帮结派、搞利益团伙。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党内法规办事,坚决反对特权、搞家长制、独断专行,坚决防止滥用职权,维护严而有序、依制而行的政治秩序。弘扬言行一致的优良品质,对上对下讲实话、讲心里话,坚决反对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到表里如一、光明磊落。
(三十)严格组织纪律。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格按权限、职责和程序办事,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知、政令畅通。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各类重要会议的传达贯彻、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班子出现非正常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需要报告的事项等,要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未按规定请示报告的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十一)严明财经纪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禁在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严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等说情打招呼。健全财政资金预算约束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审计,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重点审计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同时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
八、从严落实责任,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工作格局
(三十二)完善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党委(党组)要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对不认真履职的党委(党组)书记,要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落实党管武装责任,支持国防和驻市部队全面建设发展。
(三十三)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建立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建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每年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纳入绩效考核。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不力、不执行制度或破坏制度行为,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十四)完善科学有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差异化考核方式,加强平时考核,强化专项考核,改进年度考核,创新换届和任职考察,突出把抓好党建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评价领导班子、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综合考核机制,整合改革发展稳定、党建工作和法治建设等考核项目,实行统一组织、分类考核、综合评价。建立定期表扬制度,大力表扬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干部,切实把各级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抓落实、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上来,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十五)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机制。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认识,以务实创新精神完善党的建设制度设计。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工作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大改革试点,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十六)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系统抓、抓系统”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机制,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和行业系统资源,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和保障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强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向基层倾斜的激励机制,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引导力度,积极营造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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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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