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黄昌明(左四)在团结镇调研
自贡网讯(大纪宣 特约记者 杨晓霜)2014年,大安区委、区政府始终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推进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级党员干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奋发劲头,突出重点、强化执行,不断汇聚为民务实清廉的“正能量”,为全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抓牢“牛鼻子”
种好“责任田”
细化量化抓定责。过去的一年,大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党委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调研、作出相关批示50余次,全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等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次。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任务分工,细化为8大项53小项,逐一分解到区委、区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明确21个牵头单位和70个协办单位的责任,与全区各责任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推行书面约谈、点题质询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研究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从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三个层面,对落实统筹规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推动等17项责任进行了“签字背书”和“台账管理”。强化过程督查,实行清单式分责、层级式明责,构建起“分兵把关、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区委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单位评先、个人评优和干部选拔挂钩。创新制定“勤政廉政十要十不准”承诺书,组织全区4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公开宣誓承诺,并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3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从严从实抓监督。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完善和坚持“三谈两述”、区纪委书记约谈等制度。2014年,区纪委书记开展约谈提醒90余人次,7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200余名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述责述廉。畅通监督渠道。实行信访交办制,创新推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接访人承诺办理事项、反映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通过实施“双向承诺制”,与去年同期相比,纪检监察检控类信访件下降24.3%;重复上访数下降33.3%;越级上访数下降36.3%。从严惩治腐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创新推行“案件线索和办理情况规范标准化台账”和案件查办“四统一”标准化管理模式,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明显实效。201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5件,其中重点类案件25件,涉及“四风”等典型案件32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20余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查教结合,在全市率先组建会前学法(纪)宣讲团,在各级媒体网站刊播反腐倡廉宣传稿件400余篇,建立市、区两级廉政文化示范单位36个,编发《大安区警示教育读本》700余册,充分利用手机报、廉政飞信、专题会等形式,及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市委副书记谭豹(右二)实地检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围绕新常态
倡廉树清风
深挖细查“接地气”。该区结合实际确定11个专项、23个查纠、43个子项的正风肃纪综合整治项目,实行分类治理,并明确区级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工作措施、工作进度等。针对好人主义问题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的现象,提出了“查党性原则,纠好人主义”;将乱发钱物、变相公款旅游、公务接待违规超标和公车违规使用等,整合新增为铺张浪费问题,并进行集中整治。
专项治理“出重拳”。建立健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督查和明察暗访长效机制,建立推行“建账——晒账——销账”机制,全年开展各级各类监督检查200余次,纠正问题80余个。精简全区性会议、文件分别达28.9%、33.5%;压减公务接待费34.55%,压减公车购置运行费12%;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奖金136万余元;通过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主动上交礼金9.2万元;清理整改不符合规定兼任职务的干部30人次;追缴养老保险费10万余元,扣付不合理医保费用85万元,处罚医疗机构3个;取消“关系保”、“人情保”等1700余户、2500余人,月减少金额37万余元。
监督检查“下深水”。区纪委牵头强化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一抓到底。组织专项整治。开展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违规发放各类工作经费及补助、违规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吃拿卡要等9个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共清理“白条”55万余元,清退违规发放工作经费、补助26万余元,上交未及时上缴的殡葬罚没款2.4万元。强化惩治查办。区、乡镇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16起,给予纪律处分16人,督促涉案乡镇召开了案件警示通报会和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健全制度“立规矩”。大安区先后出台《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干部管理、纪律作风、财务管理相关制度10余个,进一步巩固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成果。特别是针对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全区从工作实际出发,强化法治理念,注重以人为本,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开前门、堵后门”,定权责、立规范,实行村社区“1+6”制度。“1”即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6”即配套出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村社区非生产性开支的指导意见》、《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村居务和组务公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切实强化对基层组织和村社区干部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同时,通过办信办案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制定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系统药械集中采购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从制度层面让领导干部不能为。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清(右二)在凤凰乡永胜村调研。
构建“防火墙”
扎牢“制度笼”
让“公权”真正“姓公”。通过党纪法纪培训、正反典型教育、参观自贡监狱现身说法等多种教育方式,为打造制度“笼子”奠定了思想基础;围绕权力的厘清、界定和制衡,对群众最关心的人财物等权力进行了科学界定和配置,杜绝权力过于集中,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完善区委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1+9”系列制度,规范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权力。
区委书记詹勇(左二)调研检查基层“阳光工程”运行情况
将“笼子”根基“筑牢”。紧紧围绕群众最为关心的“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核心权力,编紧制度笼子。在选人用人上,出台《大安区进一步鲜明五种用人导向的决定》、《大安区新录用公务员基层一线锻炼暂行办法》和《调整不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试行办法》等制度,坚决调整不思进取、工作平庸、执行不力的干部,2名“不在状态”的科级干部被“反向提名”免职。
在公共资源交易上,建立健全潜在投标单位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逐一邀约,力求竞争最大化。“先审商务技术标、后开启经济标”,实行低价中标并采取提高差额履约保证金倍数的办法,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在“三公”经费管理上,实行车辆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的“四定”制度,公务接待实行接待标准量化控制。
科级以上干部勤政廉政“十要十不准”承诺宣誓
把“笼子”真正“看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1年,大安区委就率先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今年以来,进一步清理固化行政权力,依法绘制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电子监察点位,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行使和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基层阳光工程建设。健全完善“阳光展示台”、“阳光议事厅”、“阳光工作室”和监督评价机制,强化对政策、决策、执行和结果的全方位、多层次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评判权。有效实施权力监督,让权力可控。发挥党风巡视员、干部监督巡视员、政务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作风效能监督员“五员”监督优势,增强监督力量;创新推行“对监督者的监督”,成立特别监督组,直接对区委负责,专门负责对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监督行为进行监督,防止监督腐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让制度带“电”。把惩治作为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让权力真正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行使,对不作为、乱作为和作为不到位等“出笼”行为实施最为严厉的责任追究,让“出笼”行为得不偿失。
区委中心组成员到江姐村渣滓洞拍摄基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防止“灯下黑”
全力抓“两深”
突出主业,坚定不移推进三转。回归本位转职能。区委和区纪委迅速按照要求调整分工,明确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进一步清理牵头或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从最初的108个减少为13个。建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人员库,打造标准谈话室,采取抽调办案、挂职锻炼等方式将更多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科学执纪转方式。坚持“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的工作方式,努力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责任部门抓执行和抓落实上,把“一线参与”变为了“监督推动”。以机关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59个。依法依规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清理,废止14个、宣布失效9个。持之以恒转作风。构建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利用周五学习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等自律教育。完善区纪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巡察、工作约谈、定期听取汇报等工作制度,及时纠正问题2个。拓展外部监督渠道,整合区干部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监督力量,重点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检查,健全惩处机制,努力解决“灯下黑”问题。
大安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
锻造队伍,全面深化三项建设。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建立纪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片区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级部门纪检组(纪委)“两深”工作研讨会3期,收集整理意见建议20余条,撰写调研文章34篇。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六项承诺活动,深化“纪委书记下基层”、“大接访”、“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基层、部门、单位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30余个,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10余人。在能力素质建设方面,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组织800余人次参加市、区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对8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考试,抽调12名纪检监察干部上挂学习办案。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坚持高标准建设干部队伍,新配备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区级部门纪委书记、副书记17名。建立区纪检监察干部信息资料档案库和单列考核制度,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其他党政部门之间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和轮岗,7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了提拔交流,公开招录纪检监察干部1名。严格执行区纪委委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职制度,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坚持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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