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且为教育部公布名单内的困难大学生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了。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仍由各区县农村信用联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
学生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和在校生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是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且为教育部公布名单内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四是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县;五是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家庭条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 年现金收入低于8000元
申请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是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年现金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其他贫困家庭。
申请办理程序--
领取助学贷款申请表后送部门评审
学生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在高中学校或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已入学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在高校领取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后,学生将申请表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高校或高中学校组织初评,并将初评通过的申请表送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集申请表,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审批申请学生名单,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分别将名单及申请书报送农信社。
在此需提醒,凡被列入申请贷款审批合格名单的学生,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及复印件。具体办理时还需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其他材料。
贷款具体内容--
年额度不超过6000元且最长不超过1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一种新模式,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9年秋季开始,去年曾帮助688名学子贷款375.724万元。具体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6000元,且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
三、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还款有两年宽限期,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各区县联系方式
自流井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周老师 2119159
贡井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虞老师 3302905
大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詹老师 2203570
沿滩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胡老师 3801096
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邓老师 6200243
富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卓老师 7214391
(郭昭燕 记者 钟顺顺)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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