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7月17日至23日在自贡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
三、竞赛项目:
男子棒球。
四、运动员资格:
按《四川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或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18名。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单循环和必须分出胜负的同档次赛。
(二)单循环赛(按2009年省青少年锦标赛名次排列)均采用5局制,没有时间限制,平局不延长。
(三)按同档次赛分别决出1、2名, 3、4名, 5、6名,7、8名。如参赛队只有7个队,第七名的队不再进行比赛,同档次赛前四名队均采用7局制, 5至8名队采用5局制,延长局开始二垒放跑垒员,直至决出胜负。
(四)同等局数,前三局双方相差15分,四局双方相差10分即可结束比赛。
(五)五局比赛投手没有局数限制,七局比赛投手每场限投三局,超局算对方胜。
(六)攻方均没有暂停,守方可以对投手进行指导,指导投手时,只能1名教练员进场和投手及1名其他守场员在场;7局比赛有3次指导投手,5局比赛有2次,延长局每3局有1次暂停。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两队及以上积分相等,直胜者名次列前,胜负循环则按相互间比赛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比残垒,先比三垒。
(三)比赛录取前12名给予奖励。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统一规定执行。
八、比赛服装及器材:
(一)各队必须有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浅色为白、红、黄,其他颜色均为深色),一名运动员只能用一个号码。
(二)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双耳头盔。
(三)运动员不准穿铁钉专用鞋参赛,违者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四)教练员必须穿与本队队员本场比赛一样的服装,违者罚出场。
(五)比赛使用经四川省棒垒曲棍球协会认定的比赛球。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四川省体育局第十一届省运会网络报名规定执行。
(二)各参赛队于7月15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户口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运动员注册IC卡。
(三)各参赛队教练员报到时须出示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棒垒曲运动管理中心提出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审定。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的内容由四川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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