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马莉莎)为进一步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试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坚持底线思维,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当前,国际疫情继续持续蔓延,国内部分地区连续发生输入性关联病例,甚至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加之复工复产复市复学后人员流动成为常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认真查找、加固防控薄弱环节,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二、压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构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群防群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确保防控指挥更加有力、人员更加精干、运转更加高效。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堵塞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工作推进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坚定发展信心决心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国家加大宏观政策对冲疫情的系列调节机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和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努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自贡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疫情防控贯彻社会生活全领域全过程,系统化推进十大行动和十二大工作规范(3.0版),加快构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群防群治、有效施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指南。
一、严防疫情输入
1.完善“防输入”联动机制。持续完善外事、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海关、火车站等部门(单位)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整合共享和防控措施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推送国(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到(返)市人员信息。
2.精准摸排到(返)市人员信息。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住宿业、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要认真摸排登记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掌握并报告相关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将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信息推送至各区县(含高新区,下同)纳入管理。落实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动员、鼓励群众主动发现、报告可疑线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加强国(境)外到(返)市人员管控。国(境)外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前,全面落实提前3天回国申报、到市1小时内报告、信息登记等制度,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等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与周边有航班和高铁城市的沟通衔接,实现检疫检测、人员转接、集中隔离、医疗救治全流程闭环运作。国(境)外疫情有效控制后,适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4.加强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到(返)市人员管控。持续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动态调整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强化中、高风险地区到(返)市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提前3天申报、到市1小时内报告制度。实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二、强化监测报告
5.强化基层哨点监测。已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有关要求,暂无条件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设置发热哨点诊室,村卫生室、诊所全面设置预检分诊点。健全覆盖全市的呼吸道传染性疾病首诊体系,落实首诊责任制,加强监测发现,及时规范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主动监测发现。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及健康排查,做到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国(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到(返)市人员等重点人员“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建立学校入学前等重点环节的个人健康申报及近14日健康排查制度。
7.构建常态化监测网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报告和排查。按要求开展健康人群新冠病毒血清学调查,了解人群抗体水平状况。依托全市流感监测网络,开展新冠病毒病原学监测。
8.依法报告疫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制度、疾控机构确认和调查审核制度。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9.提升检测能力。三级综合医院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参照三级综合医院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全面形成核酸检测能力。严格实验室规范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三、规范应急处置
10.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保障、医疗资源、物资储备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不同情景、不同环节、不同流程的应急演练,持续细化完善应急预案。
11.严格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严格落实“五同步”措施,及时开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排查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应收尽收。严格依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确定人员名单,及时追踪和转送,落实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实现应管尽管。
12.严格疫点疫区处置。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划定疫点或疫区范围,对被污染的物品及区域及时开展清洗消毒。对疫点实行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健康观察、封闭管理等措施,对疫区采取禁止车辆人员通行、健康监测和居家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
13.分区分级科学处置。根据疫情发生发展情况,严格按照分区分级划分标准和防控指南要求,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
14.科学启动调整应急响应。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组织专家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响应及应对工作措施、策略建议。依法依规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级别,采取精准防控措施,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四、加强医疗救治防护
15.高效开展医疗救治。按照“四集中一远程”救治原则,依托专家团队,加强多学科诊疗、远程会诊、中西医联合会诊和协作。强化重型、危重型患者病情监测和整体护理,规范患者康复操作技术及流程。加强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居家观察、复诊复检、健康监测、康复管理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和心理疏导。按照分区分类要求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16.规范就诊流程。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充实专业人员力量。三级医院门诊规范设置单流向的医护人员、普通病人和发热疑似病人“三通道”,二级医院门诊规范设置单流向的发热患者、普通患者“双通道”。发热门诊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通风良好,通道和分区设置符合要求,配备专用设备设施。基层医疗机构预留发热疑似病人单独的留观室。
17.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快推动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逐步实现三级医院非急诊患者“先预约、后就诊”目标。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方式,积极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18.落实院感防控四项制度。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院感防控。完善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传染病区实行视频探视,普通病区实行“一患一护”制度,对陪护人员每日开展3次体温检测。实行病区全封闭管理制度,设置唯一进出口通道,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出入病区。落实首诊负责制度,加强监测发现、依法报告和隔离,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规范转入定点医院。完善医疗机构院感督查员制度,落实医疗机构感控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负责制,及时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
19.严格入院筛查制度。对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或14日内有国(境)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重点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患者,入院前全部实行核酸检测和CT筛查,实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入普通病房。做好急危重症患者入院筛查和抢救工作。
五、落实村(社区)网格化防控
20.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村民(居民)委员会依法加快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负责社区疫情防控的联络协调、组织动员、网格化管理、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健康教育以及爱国卫生运动等。
21.强化网格化防控。做好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居家期间管理服务保障,督促其落实居家观察要求。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及时将到(返)市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和出院病人等纳入社区管理。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追踪。持续实施并优化居住小区、大型商场、超市、图书馆、医疗机构、办公楼宇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健康通行码”查验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互认、隔离观察互认等方面做到政策统一、标准一致。
22.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规上企业、餐饮业、大型商场和办公楼宇、学校、特殊场所、村(社区)等设立卫生员岗位,配备相对固定人员兼任卫生员,开展技能知识培训,负责规范落实防控措施。
23.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为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提供健康服务,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前往定点医院进行复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联系机制,提供常态化签约服务,切实发挥家庭医生在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六、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风险管控
24.强化学校风险防控。对来自(途经)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严格实行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观察,全员核酸检测,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前一律不得返岗返校。强化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做好教室、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提高高频率接触物体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炊(餐)具消毒,采取分餐、错峰用餐。限制室内大型集会或活动,在封闭、人员密集场所,师生员工之间应保持足够距离(1米及以上),并佩戴口罩。
25.强化企业风险防控。每日上下午开展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坚持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生活区通风换气。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的定时消毒。做好炊(餐)具消毒,采取分餐、错峰用餐。鼓励采取“点对点”专车或包车等方式有序组织员工返岗,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岗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工作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距离(1米及以上),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
26.强化特殊场所风险防控。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落实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做好场所通风换气和场所地面、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率接触物体的清洁消毒。做好炊(餐)具消毒,采取分餐、错峰用餐。不组织室内集会或活动。在封闭、人员密集区域,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
27.强化人群聚集场所风险防控。景区景点、公共交通、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商超、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及相关措施,限制人员流量,全面实行“健康通行码+体温检测”防控措施,相关场所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确保安全可控、轨迹可溯。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应佩戴口罩。
28.审慎推动活动、场所开放。在科学研判疫情形势的基础上审慎开放聚集性活动和娱乐、休闲等人员聚集密闭场所。开放的聚集性活动和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场所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管理,采取控制人员流量、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9.持续开展综合整治。广泛动员各部门(单位)和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健康自贡”行动,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根本,突出以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日常清洁消毒,科学施策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四害”孳生地,有效防控媒介传染病。
30.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加快城镇公共厕所及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等场所的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大力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干净、卫生和整洁标准。
31.深入开展健康促进。组织开展健康防病环境营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等系列活动,培育广大群众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食用野生动物的文明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健康知识知晓度,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八、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32.规范信息公布制度。按照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原则,及时发布疫情信息、防控策略、工作部署、进展成效等。以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为主,建立疫情信息发布主体平台,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媒体座谈、专家访谈、专家连线。对重大疫情发布、重要政策解读、敏感问题回应,要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口径统一、及时准确。
33.完善舆论引导流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平台,建立融网信部门、各类媒体、热线电话等多方信息于一体的舆情监测体系,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舆情信息。完善专业机构汇总、舆情专家分析、行政机关把关相结合的舆情综合研判机制,及时分析掌握社会趋势性情绪。优化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官方主导、科普引导相结合的舆论引导流程,官方发声正向、科普澄清谣言多管齐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4.建立快速回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发生与疫情相关的敏感事件、突发情况等公众关切问题,由区县负责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应,防止因反应迟缓引发较大舆情或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35.深入推进健康科普。突出抓好健康科普专家库和科普知识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工作的激励考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制作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科普作品。依托“村村响”广播、手机报、电台、电视等,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基本法规和流行病传染病知识宣传普及,持续开展科学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等健康教育。
九、建立监督执法长效机制
36.健全日常监督执法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属地责任,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聚焦疫情防控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监督执法。各级各类监督执法机构对相关场所、单位、人员实行行业领域分类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执法精准度。
37.健全监督执法重点动态调整机制。各级各类监督执法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风险等级与发展趋势、复工复产复学安排、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动态、传染病季节性流行规律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等,突出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监督检查重点,突出抓好学校、复工复产企业、特殊场所、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和人员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8.健全严格高效监督执法机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情况点上反馈与面上通报相结合的监督执法方式,严肃查办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监督检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推行移动执法和信息化监督执法,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监督协管员作用,将疫情防控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十、推进体系建设和机制创新
39.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坚持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心能力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能力,健全医防协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
40.改革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布局建设区域传染病救治中心,提高疑难重症传染病疾病的诊疗能力。进一步加强两县传染病院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专用床位数量,规范配置检测仪器设备,提升集中隔离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原则,发挥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作用,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
41.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专业融合、信息共享的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健全跨领域、跨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42.改革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网络,完善紧缺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物资进关、质量标准认定、快速配送等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保障。将医用防护物资纳入应急物资储备库,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满负荷运转下的物资消耗情况,按照二级及以上机构不得低于15天用量、二级及以下机构不得低于7天用量的标准进行实物储备。健全常态化下的设备生产、采购、储备、调拨机制,有计划地对医疗应急、检验检测设备进行动态化储备调配管理。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新冠肺炎诊疗相关急抢救药品、对症支持治疗药品、核酸检测试剂等设定合理的储备量。
十一、强化保障措施
43.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构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群防群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确保防控指挥更加有力、人员更加精干、运转更加高效。
44.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完善防控体系,采取领导包干、人员下沉的方式,全覆盖设置街长、片长、楼长等各层级、各区域防控责任人,负责督促辖区内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群防群控,按照到单位(小区)、到户、到人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村(社区)网格化防控管理责任,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规范。
45.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常态化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医保资金报销、拨付流程,适当提高预付比例,减轻医院资金压力。积极探索以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贷款、社会参与等筹资方式,全力保障卫生健康体系建设资金需要。动员社会多元化投入,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投入的支持。
46.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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