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自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共自贡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结合自贡实际,着重就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城乡社区治理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决定,为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构建新时代四川基层治理新格局、加快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城乡社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基层治理的重心在城乡社区。自贡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小农村,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城乡社区融合更加紧密,社区治理主体更加多元,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城乡社区治理任务更加繁重。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在自贡落地转化的实际行动,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现实需要,是决胜全面小康、推动振兴发展、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的有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二)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统揽,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新时代自贡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为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尊重和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坚持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社区治理痛点堵点难点,用治理成效破解转型之困;坚持规划引领、全域统筹,科学制定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自身实际,确定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
(三)目标任务。到2021年,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布局,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四)合理确定城乡社区类型和规模。结合抓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和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打造尺度适宜、配套完善、文化浓郁、智能便捷、邻里和谐、治理有效的宜居社区。根据城乡形态和主导功能,依托构建现代四级城镇体系,按照规划适度超前、建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老旧城区、场镇等区域,以优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为着力点,规划建设以居住为主导功能的城镇社区;在城市新区、产业园区等新建城区,着力为产业发展和城市生长寻求新动能、拓展新空间,规划建设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等为主导功能的产城融合社区;在中心村、重点村、特色村、自然村落、农民集中居住区等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紧密融合区域,因地制宜探索“多村一社区”、邻里型乡村社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型社区等模式,参照城市社区标准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五)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破行政村建制,结合实际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坚持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产村相融,培育一批中心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因地制宜、宜聚则聚,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向场镇、产业园区和集中居住区集中,着力建成一批新型农村社区。
(六)扎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全面厘清社区职能职责,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确需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须经区县党委审核同意,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探索“编制在部门、街道,工作在社区”机制,依法赋予社区对下沉人员和资金的统筹管理及自主支配权限,确保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严格清理规范社区考核评比、证明事项。
三、着力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机制
(七)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推动传统村落向新型农村社区发展中的堡垒作用。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名一般应当是党员,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信息员,提倡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正常离任村干部等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组级事务“唱票”公开。
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探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和优秀农民工党员发展计划,建立完善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农村致富能手、网格管理员、返乡大学毕业生、优秀社会工作者等群体的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制度机制。优化完善第一书记全覆盖制度,对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级。
严格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组建社区区域党委,吸纳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兼职委员。建立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项目三张清单和双向认领机制,鼓励驻社区单位发挥资源优势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建立社区评价驻在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建立楼宇、商圈市场等党组织,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提高群团在“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立完善优秀“两新”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推动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推动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强化党建引领社区、小区治理,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健全“街道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三级架构,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引导督促小区、老旧院落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管委员会。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推动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完善“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三方协商议事机制,把党组织的领导全面植入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自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社区和居民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评议、管理体系。建立红色物业星级评定体系,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指导成立物业服务、电梯维保等行业协会。
(八)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机制,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民议事会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党员、村(居)民代表等多元参与的协商机制,广泛吸纳利益相关方、统一战线成员、社会组织、外来务工人员、驻社区单位等参与公共事务。采取红色物业民情议事厅、社区民情坝坝会等多种形式,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有事来协商等各类协商,探索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新乡贤等参与村(居)自治机制。创新小区提议、社区提案等机制,探索民主协商同基层治理相结合的新形式。
充分发挥《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一村(社区)一辅警”机制,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健全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全面推进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12309检察服务,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村(居)“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完善“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县乡村三级组织体系。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道德教育,推行“道德银行”工作法,推动家风家训家教建设,创新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邻里和睦文化,褒扬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先进事迹。加强基层诚信体系建设。
(九)建立完善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工作者参与机制,抓好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发挥其在帮困、救助、养老、助残、戒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领域的作用。健全社区骨干参与机制,持续深化党员“双报到”,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党外代表人士和驻社区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骨干作用。健全志愿者参与机制,常态化实施青春志愿、职工志愿、巾帼志愿和“五老”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
(十)全面加强网格化管理。创新“网格+”社区治理,探索网络理政和网格化服务资源整合,与治安巡逻防控网、应急安全处置网、群防群治守护网等结合,促进网格、职责、队伍、平台、工作流程、数据资源融合,构建“一张网络统揽、一支队伍统管、一个中心统调、一套机制统筹”的网格化工作体系。编制网格员职责清单,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准入和项目化支持制度。建立网格员队伍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待遇标准与工作质效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行网格员星级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包联网格制度,赋予社区党组织统筹调度网格资金、人员的职权。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
四、精准施策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
(十一)实施城镇社区提档升级攻坚行动。推动城镇社区有机更新和环境治理。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巩固提升行动,促进空间优化和业态重组。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质效,因地制宜加装电梯、配置停车充电和体育健身等设施,推动拆墙并院、拆违增绿等公共空间微更新,推动老旧小区见缝插绿、边角硬化,新建小区高品质建园,加强亲民化、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提升街巷路网功能,畅通织密城市“毛细血管”。加强历史文化遗存的修缮保护,推动汇柴口、中华路西段等历史街区复兴。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噪声治理、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收集等工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优化以居家养老、青少年学习教育、特殊群体帮扶等为重点的服务供给体系。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新业态,推进普惠性养老机构建设,推进“互助式养老”,鼓励“高品质养老”。加强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院预约服务“一键通”等机制。创新幼托、亲子教育等服务模式,建设多样化青年社交空间。强化对职业人群、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
(十二)建设集约高效、品质宜人的产城融合社区。完善以富荣产城融合带为重点的撤镇设街社区管理体制。编制富荣产城融合带发展规划,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打造集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于一体,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共生的经济功能区。规范街道与行政村、工业园区的关系,探索建立以功能区为单元的组织治理架构。制定项目支持、财政倾斜等专项政策,稳步推动村组合并,相机设立社区,逐步减少“城中村”。
建立新市民服务管理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城市间转移就业人口,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推进常住人口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和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依规稳妥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
全面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划条件相关管控要求及经济技术指标,完善拆迁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加强小区内公建配套用房和各种设施设备管理。探索群众事群众定、群众事群众管、群众事群众议,构建居民自治、社会协治、网格联治、小区共治、楼栋微治等多元化治理模式。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倡导文明生活方式,促进安置小区向成熟城市社区转型。
建立支持创新创业常态化机制。鼓励打造社区双创空间,联动企业资源,配建“社区创新屋”,建立具有创业指导、项目孵化、项目推介、融资服务等功能的服务平台。鼓励社区发展集体经济,探索创办服务居民的社会企业,让居民成为“社区合伙人”。搭建企业与小区精准对接、资源共享的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居民就近就业。全面落实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下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
(十三)着力探索以新型农村社区为牵引的乡村治理模式。建立完善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园区、田园景区“三区同建”机制。坚持以新居建设为主抓手带动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统筹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每年打造一批高品质农民集中居住区。融入全省“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速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农业基地景观化改造,建设田园综合体和农业主题公园。盘活农村闲置农房,鼓励发展民宿经济。统筹实施全域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制定完善“三区同建”节余建设用地流转、置换、补偿办法。完善统筹整合使用各类涉农资金工作机制。
健全乡村惠民服务机制。完善市县乡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高质量完成贫困村退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构建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机制。完善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健全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孤寡及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机制。因地制宜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发挥好各类基金会作用,抓好“妇女儿童之家”“童伴之家”建设,完善村级养老、育幼等服务设施。探索建立志愿服务向乡村延伸机制。
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加快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村集体所有权,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权。
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规范建立村民集体所有的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通过登记赋码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监督、分配等机制。探索村集体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机制,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经营权,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增值。
厘清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功能和权责关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探索实行村集体经济资产收益与村民委员会收入分账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等监督。
建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村民参与村规划建设机制。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公共财政主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筹、受益主体付费、社会资金支持的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将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逐步实现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厕污共治”长效利用和管护机制。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完善城镇周边就近接入污水管网、聚居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的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路水电气信“五网”体系建设。完善“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机制。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
五、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
(十四)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群众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原则上进入党群服务中心集成提供。建立完善城乡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的用地、规划、建设、移交和监督机制,合理布局“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将红色物业阵地、楼宇党建用房等具体标准写入技术指导规范,落实街道、社区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参与权。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通过改造、购置、租赁、整合、联建共享等方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公众开放。建立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全岗通”工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合理布局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引导社区教育资源接入名校远程辅导平台。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推进机制,在社区党组织主导下统筹实施。深入开展“三创”联动,推进农贸市场、公厕、公共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积极推进县及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构建高效畅通的交通网络体系。
(十五)提升文化聚合能力。扎实推进“书香盐都·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探索各级各类图书馆、书城书店与社区联建分馆、书吧等新型阅读空间。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党报党刊、主旋律电影、川剧和曲艺等进社区。开展基层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行动。办好办实“农民夜校”。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开展乡村文化振兴示范村创建。扎实开展乡村文脉保护传承、最美古镇古村落创建行动。加强龚扇、扎染、剪纸等传统手工艺和生产技艺的挖掘、传承和保护。支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建立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陈列馆),深入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
(十六)提升社会统筹能力。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发现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团队参与的工作机制,支持党组织健全、公益性质明确、管理规范有效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投入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和公益创投等方式,拓展社会组织、协会商会参与社区治理发展空间。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基金,建设孵化基地。通过慈善捐赠、探索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改革登记备案制度,培育发展枢纽型、平台性、品牌性社会组织。积极发展社会企业,探索社会企业工商登记和行业认证制度,支持物业服务等企业转为社会企业,促进公益性优质社会组织转型为社会企业。探索社会企业、社会组织托管政府和社区公共空间开发无偿和低偿收费的公益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支持和参与村(社区)治理。建立基层联动、快速响应的网络协调机制。
(十七)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多网合一工程,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互联网+社区+市民”行动计划,探索建立“盐都市民云”,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智慧小区、智慧社区建设。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基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统一网络理政平台。提升“天网”建设应用水平,加快农村“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发挥“智治盐都”平台功能作用,促进管理平台与综治中心、公安指挥中心、城管中心深度融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
(十八)提升人才支撑能力。实施市县乡干部到村(社区)挂职锻炼计划。建立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推行社区规划师、乡村规划师制度。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培育本土新型职业农民。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实施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工程。加大年轻党员培养发展力度。进一步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优势和作用。
(十九)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代理、常态化信访终结退出机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诉非衔接、公调对接,创新家事纠纷、物业纠纷调处机制,固化医患纠纷、道交事故、劳动争议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模式,推动向其他专业领域延伸。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快推进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市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扫黑除恶,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二十)提升基层权力监督能力。深化县域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注重选拔政治过硬、群众威信高、熟悉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配齐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一步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工作补助,加大对村(社区)纪检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开展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的监督。依托盐都问政、行风热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化评价等载体,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调动群众参与村(居)务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聚焦“小五长”,建章立制规范“微权力”,持续整治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领导机构及专门工作机构,履行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责。区县党委要健全领导机构,具备条件的可在机构限额内单设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机构。区县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把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纳入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区县党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二十二)创新方式方法,鼓励探索示范。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城乡社区工作制度。做好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争创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实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工程,支持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智慧科技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等特色社区,每年创建一批示范社区。定期申报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优秀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
(二十三)拓宽投入渠道,强化财力保障。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人才培养培训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逐年提高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2021年前社区财力投入达到川南平均保障水平。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适当增加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稳步增长机制。支持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区县可对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逐步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全面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设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形成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增强村(社区)对符合条件资金进行统筹使用的自主权。健全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基层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盘活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辖区闲置国有资产等资源的利用共享机制,增强社区造血功能。
(二十四)建立激励制度,调动各方参与。完善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政策措施,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连续任职满两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经考试考核可在编制限额内按程序聘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乡镇换届时每个区县要有一定数量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制度。完善考核退出机制,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尽职村(社区)“两委”成员。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内生动力。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
编辑:熊丹
责任编辑:钟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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