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才 摄影 宋姿熠
近日,在自贡市社会福利和康复治疗中心(原自贡市精神病人康复院)接受治疗的58名患者,结束了最长达7年的“黑户”生涯,完成集体落户,并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意味着这些“无家可归”者(社会流浪乞讨精神病障碍患者)从社会救助体系转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老有所依。
康复院里的“无名氏”
张五星、魏白果、刘瓦市、唐木林、李自井、周银昆、内宜高……在这份长达58人名单上,几乎可以找到本地所有地名和周边多条高速公路的名称。他们是自贡市社会福利和康复治疗中心(以下简称市福康中心)自2014起收治的社会流浪乞讨精神病障碍患者(之前收治患者已悉数办理),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呼“无名氏”,进入救助系统后为了便于管理,便参考其发现地重新取了一个名字。
其中患者“内宜高”的户口登记呈报表上是这样记录的:
性别:男;出生日期:约45岁;救助简要情况:2015年2月21日内宜高速交警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该员并送至自贡市救助管理站,经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无法表述自身信息且行为异常,送至精神病专科医院接受治疗后仍无法表述自身信息,后安置市福康中心。
据悉,在市福康中心接受治疗的患者,一部分在工作人员努力下最终找到了亲人回到原籍(例如4月21日自贡网报道的《走失24年,六旬泸州姐妹自贡相见》),另一部分患者由于自己说不清来历,也查不到身份信息,“无家可归”成了长长名单上的一员。
历时一年完成上户
早在2015年,自贡市民政局和自贡市公安局就联合下达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2016年自贡市民政局又下发了《关于为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对象购买医疗保险的通知》。
据了解,市福康中心为完成“内宜高”等58名患者落户,前后历时一年。
“(上户)资料摞起来有一米多高。”据市康复中心医保科工作人员杨进才介绍,上户资料包括申请书、医学诊断证明、户口登记呈报表、各区县民政部门和市救助管理站提供的原始资料等,此外还要对每一名申请对象进行面部识别和通过DNA查询其身份信息。
2020年6月,贡井区公安分局筱溪街派出所民警先后两次上门采集血样,并录入全国DNA信息库进行亲缘比对,排除拐卖、遗弃、伤害等涉案情形后,按流程将“内宜高”等58名患者落户到市康复中心(集体户口),并在市康复中心所在地贡井区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尽数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通俗来说,就是患者生老病死都有人管,再无后顾之忧!”据市康复中心负责人介绍,此举意味着58名患者从社会救助体系转为社会保障体系,不但大大减轻各区县民政部门社会救助资金压力,患者住院期间还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并纳入特困对象集中供养。(部分图片由市康复中心提供)
编辑:张驰
责任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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