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实行五有一网格
1.五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疫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2.一网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四级包干”责任体系和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网格员“五包一”制度,到户到人做好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原则上每个网格员管理不超过30户。
二、实行四个全覆盖
3.信息摸排全覆盖。乡镇统筹、村组落实,及时掌握返乡人员信息,摸清摸准在外人员外出地点、返乡时间、返乡交通方式和是否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相关工作等信息,建立台账动态跟踪管理。
4.登记造册全覆盖。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后立即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并通过奖励等形式,鼓励群众举报不遵守申报登记制度的人员,确保登记无遗漏。
5.扫码通行全覆盖。动员群众申领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实行“一人一码,凭码通行”。交通运输场所、城乡结合部、公共服务场所、消费娱乐场所、农村景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实行“扫码”通行管理,一般场所实行“亮码”通行管理。
6.健康监测全覆盖。对跨省返乡人员,本省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强化聚集管控
7.落实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确需举办的,单次规模应控制在50人以内,由举办者承担防控主体责任,村(社区)负责监管。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
四、落实三个规范
8.规范服务行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药店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发热、咳嗽患者应在1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9.规范信息报送。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10. 规范患者转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诊断治疗。
五、实施两大行动
11.宣传行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线上线下、图文并茂、声像并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加强个人和家庭防护,养成使用公筷公勺、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少聚集、勤洗手、讲卫生等良好生活习惯。
12.村庄清洁行动。动员村民整治庭院及室内卫生,清理厕屋便池、水源水体、畜禽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按规定做好公共区域、垃圾收运点等重点场所消毒,落实村保洁员制度,及时清运垃圾。
编辑:冉华阳
责任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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