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委《关于全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意见》指出,党委(党组)结合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执纪执法、考核问责等了解掌握情况,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等部门开展全面分析研判,对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由上级党委书记会同纪委书记开展“三责”约谈,当面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督促整改。“三责”约谈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问题突出的及时约谈。
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专班监督、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跟进监督,巡察机构同步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联动监督,主动发现问题,保持“利剑”效应。
对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重大部署、推进重点任务等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部门采取联合或者独立方式,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组建专项检查组,采取个别谈话、走访群众、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专项“体检”“解剖麻雀”,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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