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7日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天智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人民法院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7002件、办结141300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8.04%、72.00%。其中,市中院受理13230件、办结12808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11.92%、107.12%。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7115件9937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5.80%、62.26%。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348件545人。依法打击多发性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犯罪案件2664件3473人。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面大的涉众型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52件92人。着力净化社会环境,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67件1048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56件370人。加大刑事大要案审判力度,审理了被害人达千余人的涉鑫缘科贸公司集资诈骗案、涉案毒品近百公斤的制造毒品案、双流原县委书记高志坚受贿案、自贡市民政局原局长张宁波受贿案等一大批重大影响案件,对“金地家苑”碎尸案杀人犯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执行死刑。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218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于处罚,对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工作,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进行特赦。
有效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民商事案件88537件,涉案标的额308.11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3.95%、619.88%。强化民生利益保障,审结人身损害、道交事故、教育医疗等案件22168件,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房地产、建筑工程、买卖合同等案件31728件,促进市场要素安全快速流转。服务保障供给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53件,依法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等制度,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大力促进创新驱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案件76件。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338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慎处理涉及我市经济转型和企业发展的大要案,妥善化解了久大集团、华西能源等一批企业涉诉纠纷。新星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1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被市委市政府、省法院授予国企改革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集体。
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786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1603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2.13%、64.77%。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审结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等群体性行政案件133件,妥善化解涉及我市项目建设征地安置、职业医师认定管理等重大行政纠纷,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诉讼监督。2016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00%,比五年前提高50个百分点。开展对行政机关的培训指导,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专项司法建议,主动就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提出意见建议,实现了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全市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54条,得到采纳135条。《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等奖。
积极拓展司法职能。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出台服务“五个自贡”“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等司法意见,牢牢把握依法办案与预判风险、平等保护与利益平衡、坚守法律底线与运用法律智慧解决问题的关系,建立健全研判、预警、防范、化解发展风险的工作机制,主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与人民银行自贡中心支行深度合作,加强金融债权协同保护,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完善驻板仓、沿滩、贡井等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站,主动到自贡供电公司、中昊晨光等企业走访调研,突出对我市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监控掌握,积极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稳定风险。开展“定点联系、定向服务”活动,积极为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东兴寺棚户区改造、小井沟水库移民安置等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推进、重大事件处理提出法律建议,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全力提供司法支持。
二、突出法治引领,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取得新成效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发挥法治规则对社会建设的引领、规范、导向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2215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1.66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88.54%、260.89%。报请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优化执行机构力量,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大力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房管部门等协作配合,实现对被执行人房产车辆、资金存款的实时查询。持续推进失信惩戒体系建设,率先在全省将执行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83人,限制高消费和出境1118人,司法拘留和刑事处罚275人,一批被执行人受到惩戒后主动履行债务1307.55万元。着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建成一体化执行指挥中心,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提升执行效率和执行工作水平。全市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化解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中,市中院连续五年荣获一等奖。
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司法调解,创新巡回调解、上门调解、网络调解,突出道交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类型化调解,推进全员全程全域调解。构建“诉非衔接”体系,加强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工会妇联等衔接配合,依法加大对非诉调解、行业性调解组织支持力度。探索律师参与代理、化解涉诉信访工作,选定优秀律师入驻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妥善化解泰丰集团、东方锅炉等企业所涉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1.25%;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62.05%;采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确认调解协议等方式,非诉化解纠纷1567件。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运行12368热线,完善诉讼引导、审判服务、信访接待等功能,发挥法院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第一窗口”的作用。加强全域巡回审判,深化“背包法庭”“院坝法庭”“码头法庭”工作,在全市设立了90个巡回审判联系点,率先在全省实现巡回审判乡镇“全覆盖”,巡回办案25320件。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为困难群众和农村产业发展提供物质帮助和法律服务。开展“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为农民工、孤寡残幼等弱势群体兑现工资款、赔偿金4365.54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0.35万元,减免诉讼费1487.80万元。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以诉讼服务中心为“第一课堂”、审判法庭为“中心课堂”、人民法庭为“巡回课堂”,传递司法正能量。以“市委中心组学习在法庭”等形式,积极邀请党员领导、机关干部、普通群众旁听职务犯罪等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强化法纪意识。突出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裁判指引,坚持惩恶扬善,维护公序良俗。积极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定期开展新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法庭报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发表各类法治宣传稿件10905条。市中院两次荣获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突出成绩奖。
三、落实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公正司法迈出新步伐
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将优质审判资源配置到执法办案一线,全市法院顺利完成首批法官员额遴选工作,经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出199名优秀法官入额。科学组建审判团队,明确法官、合议庭和院庭长“权力清单”,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体系,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案件、机构、人员等调研测算,积极配合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改革,为下一步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做好准备。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方式,探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提升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有序推进专项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5月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立案登记案件19081件,当场立案率达98%,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489人次,新增信访逐步减少,一批信访老案、难案得到妥善化解。探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加强多媒体示证等配套工作,促进庭审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探索民事、行政庭审优质化改革,开展民事审判庭前会议和行政案件简易审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设立少年审判、执行裁判等审判庭,建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三合一”审判制度,推进审判组织专业化建设。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大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督促程序适用力度,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2016年,全市法院“轻刑快办”案件286件,平均审理时间7.3天。
不断健全审判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所有案件在线办理,证据材料同步上网,审判流程和重要节点全程监控。构建“大审管”工作格局,实现审执活动“全员、全程、全面”规范化管理。开展审判质效评估,突出庭审活动、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评查,加强办案绩效科学考核。强化审级监督,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进行改判。2013年以来,在全省法院工作考核中,市中院审判管理工作连续荣获一等奖。2016年,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00%。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29797份。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当事人、律师通过互联网,可即时查询案件审理进度和节点信息。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加强执行服务、查询系统、短信推送等平台应用,在互联网公开执行案件2849件。大力推进庭审活动公开,强化科技法庭运用,以视频、音频、图文等方式公开庭审过程,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大力推进减刑假释公开,对假释案件和“涉黑、金融、职务犯罪”等减刑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相关信息网上公示。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增至394名,参审案件12223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7.73%。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法官队伍呈现新面貌
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法院科学发展的根本,着力建设一流过硬队伍,适应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需要。
突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衔接。贡井法院“党员法律志愿服务队”入选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突出作风规范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法院风尚。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化与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理工学院等高校合作,承办“自贡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筹建工作,创新“法官课堂”“法官沙龙”等交流平台,完善优秀人才“传、帮、带”机制,提升司法综合能力。全市法院招录工作人员197名,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9354人次,学术论文被省级以上采用、表彰157篇,市中院干警取得硕士学位的比例达11%。加强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对基层法院、中院部门和干警个人的业绩考核,推动工作良性有序运转。加强法警警务一体化建设,维护审判执行活动秩序。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两庭”建设,两级法院局域网全部建成,网上办公办案高效运行,自流井法院新审判大楼、乐德法庭综合楼建成使用。
坚持司法廉洁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廉洁司法防控体系。围绕院庭长、办案法官等关键岗位,建立常态化、全方位的廉洁教育机制。围绕查封扣押、评估拍卖、诉讼费管理等重要环节,全面推行廉政监督卡、“三个一”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全程监督。围绕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严格执行过问干预案件记录问责、入额法官亲属从业回避等规定,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深刻把握法院文化基本内涵,从司法公信文化、管理文化、人才文化、团结文化、精神文化五方面,打造特色鲜明的自贡法院文化。提炼弘扬“崇法厚德、公正高效、博学守廉、勇争一流”的自贡法院精神,引领队伍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作用,完善“文化四室”等载体,组织参加全市政法系统知识竞赛、全省法院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努力使法院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荣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五、主动接受监督,增强认知认同,司法公信得到新提升
坚持将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方式和渠道,在接受监督中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审判执行工作等专项视察和工作调研,切实落实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健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制度,认真接受市政协就规范自由裁量权、法官队伍建设等视察调研,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邀请代表、委员通过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参与和监督法院工作3390人次。高度重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各界监督,健全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等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团结一致、扎实苦干,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亮点纷呈。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巡回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经验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向全省推广,173个集体、38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贡井法院被中组部表彰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富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荣县法院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大安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示范单位,沿滩法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自流井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市中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学研究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法院“两个一流”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获得特等奖一次、一等奖两次。四川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度第三方综合测评,全市法院测评得分连续排名全省前五。同时,还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公务员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司法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这是法院工作的政治保证;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是法院工作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必须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是法院工作的根本目标;必须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这是法院工作的内生动力;必须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这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这些经验,既对我们过去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新类型、涉众涉稳型、疑难复杂型案件不断增加,司法审判的压力和难度不断加大。二是现有司法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审判辅助人员配备还不能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三是司法公开、司法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破解执行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官的素质能力还有待提升,党风廉洁建设和作风规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为自贡今后五年的发展绘就了新的美好蓝图,全市法院工作也面临新的更高目标。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着眼再创一流,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年,全市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审判职能,更加有效服务大局。紧扣“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针对我市推进“三个加快、三个跨越”、实施“五大重点任务”中的司法需求,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工作方式,切实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妥善审理涉及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先进制造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等各类案件,依法维护项目运行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和保障“优二兴三”、产业转型升级。妥善审理涉及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各类案件,支持配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和保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绿色发展。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涉及招商引资等职务犯罪,不断加大破产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劳动保障等涉民生案件,依法严惩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扶贫款等犯罪,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共享发展。深入挖掘司法信息资源,及时研判、有效化解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矛盾风险,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依靠执行工作大格局,深化网络查控平台运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完善“诉非衔接”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行使诉权。大力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突出服务群众、服务审判功能,实现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建好、用好司法公开四大平台,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三是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更加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牛鼻子”,协同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与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方面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诉讼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庭审和案件质量提升。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审判团队组建和专业法官会议,推动司法辅助事务剥离和案件繁简分流,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提高司法管理和司法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四是突出司法引领,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认真落实依法治市责任,推动构建法治良序。充分发挥审判促进和引领法治进步的重要作用,通过司法案件的公正裁判和有效执行,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以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加大涉民生案件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力度,引导群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积极参与配合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推动依法解决涉及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实际问题。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着力打造一流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强化司法辅助人员配备,完善法官培养成长机制,进一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展示、宣传、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文化。加快推进“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共同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在“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的宏伟进程中,全市法院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更加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再创一流,为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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