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贡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22日自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会期6天。
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加快”发展定位,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动员全市人民,凝心聚力,为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而努力奋斗。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自贡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自贡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选举自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选举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通过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人选;
9、对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表决测评。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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