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2015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审计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坚持“三个区分”,把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区分;把上级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区分;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区分;积极推动改革创新和财政资金盘活及整合;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履职不到位、损失浪费等问题,揭示了财政管理和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在服务发展、推动改革、惩治腐败中发挥了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自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3个,涵盖市县(区)审计对象110余个,查出违规金额138,636万元,审计后增加财政收入23,035.74 万元;核减工程投资4364万元。审计后移送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主管部门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件,移送责任人员12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3件,结案1件,处理10人;检察机关以贪污受贿罪立案1件,涉案3人,已提起公诉;移送主管部门处理1件,正在查办中。
一、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市地税局2015年度税收征管情况,部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市级财政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1.市级财政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基本情况。
2015年,市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扎实有效推进相关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年度预算收支目标。市财政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的投入和保障;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15年市本级首次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建立起了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6,009万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为1,120,5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3,007万元,加补助区县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支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等,支出总量为1,106,61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980万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0,244万元,加上中省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441,116万元;支出139,329万元,加上补助区县支出、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等,支出总计383,377万元,年终结余57,739万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30万元,支出676万元,年终结余54万元。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2015年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867万元,支出27,63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9,230万元,累计结余50,039万元。
2.审计发现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编报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合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的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和结余情况,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但仍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财政收入决算数据不够完整准确等问题。
(1)部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年初保留及待分配预算规模较大,安排下达较晚。
2015年初,市财政未具体安排到市级各部门的保留及待分配预算共86,805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36,730万元(已扣除预备费36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650万元)的36.67%。主要原因是预留了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6.83亿元、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约1亿元、年初尚待确定实施的民生工程、落实民生实事的各项支出等。
同时,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和用途并上报市政府审定的时间较晚。2015年22项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中,4月至7月期间陆续上报市政府审定的17项,金额为6.61亿元,占当年安排资金总额的96.78%,不利于相关项目建设推进、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财政非税收入6444万元未及时缴库。
2015年末,市财政局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444万元滞留在财政非税专户,未及时缴入金库,导致当年财政收入决算数据不够完整,影响了当年收支结果。
(3)未及时收回2户企业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
2012年12月,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达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资金已拨付该企业;因该企业未能实施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实施。2015年6月,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达自贡市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300万元,资金已拨付该企业;但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提供原生产线建设的完整资料,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该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核查未予认可。因此,财政厅于2015年12月发文取消了以上两个项目的补助,并扣收了市财政预算资金380万元。市财政局及时向以上2户企业下达了追减项目补助资金通知,并通过多种方式督促以上2户企业缴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但以上2户企业至今未缴回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造成市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账务无法冲销。
(二)2015年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首次采取省、市、县(区)三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与大数据审计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地税部门2015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我市汽车驾培行业税收征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驾校少申报纳税147.25万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纳税登记驾校共25个。审计部门对6个驾校申报纳税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这些驾校2014年至2015年共计少申报纳税147.25万元,目前地税部门已按审计决定将以上税款全部征收入库。
二是挂靠方培训收入未申报纳税。审计发现,我市部分驾校除自营培训业务外,还采取了挂靠经营模式,挂靠方收取的培训收入未申报纳税。审计后,地税部门根据审计建议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已追缴入库12.28万元。
三是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完善。审计发现,地税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建立涉税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获取数据的时效性不强,对数据的分析利用滞后,缺乏对报税信息的校验机制;个别主管部门履行税收保障职责不到位,提供涉税信息不及时,不利于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职业技术学校、市职业培训学院、市妇幼保健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市财政局机关、市交警支队、市体育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预算管理与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不断规范。但审计发现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财务核算、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1.预算编制和管理不完善。
市财政局机关未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收入编入部门预算。
2.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不规范。
(1)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市职业技术学校收取的培训费2.6万元、市交警支队收到省交警总队拨付的装备返还款3.68万元、市体育中心收取入驻单位的物业管理费等22.6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2)支出核算不规范。市职业技术学校、市妇幼保健院分别少计各项支出751.68万元、194.98万元。
(3)资产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四川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场馆建设工程交付使用资产中,市体育局下属3个单位未将相关资产2474.26万元入账管理。其中交付市跳水运动学校资产1455.82万元,交付市游泳场资产628.76万元,交付市射击场资产389.68万元。市职业培训学院虚列固定资产127.28万元,市交警支队已出让土地46.26亩和已出售房屋1800平方米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大楼改造等资本性支出311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市妇幼保健院2008年以前药品采购让利款7.48万元,市交警支队三年以上往来账款517.15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市游泳场应收未收市游泳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水电费10万元。
3.预算执行中的其他问题。
市财政局机关2015年房屋出租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7.58万元;市妇幼保健院结余两年以上的财政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10.9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使用;市妇幼保健院提高收费标准,多收医疗服务费19.56万元;市跳水运动学校自定收费标准,无依据收费3万元。
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推动中央和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和“项目推进年”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审计机关对我市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推动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盘活各类财政资金2亿元,助推了重大项目建设。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审计也发现,在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进展较慢、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2016年部分市级重大项目进度比较缓慢。
2016年1至6月,我市列入2016年市级重大项目计划的250个项目完成投资182.49亿元,较2015年同期加快2个百分点,总体进度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是部分市级部门作为责任单位的项目进度滞后。市文广新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 14 个部门作为责任单位的项目未达到平均时间进度要求。二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进展较慢。釜溪河复合绿道城区连接段建设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12个市级重大项目未按计划于2016年6月底前开工。
(二)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度滞后,未按期完成。
列入2014年度项目计划的自流井区荣边镇管网延伸工程、沿滩区富全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竣工后未及时投入使用;荣县旭阳中心水厂建设工程尚未完工,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
1.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按照中央政策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2015年,我市制定了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相关政策。但由于已出台的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政策与拆迁居民预期差异较大,导致货币化安置工作效果不理想,未完成省政府当年下达的工作任务。
2.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2012年至2015年,自贡市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所和自贡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违规对铸钢花园公租房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76.59万元。
3.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资金使用率不高,财政资金大量结余。2014年至2015年6月,平均资金使用率仅为22.42%,使用效率较低,至2015年6月底我市共计结余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资金1216.54万元。审计后,2015年下半年相关部门加快了项目实施,但截至2015年底全市仍然结余资金809.67万元,其中自流井区就业局结余资金462.71万元。
(四)市级部门额度结余规模持续增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及时发挥。
2014年末,市级部门财政额度结余(财政预算指标已经下达、预算单位尚未使用的资金)规模比2013年增加了8.77%。2015年末,市级部门财政额度结余规模比2014年增长59.42%,达35,244.85万元,其中2014年度项目57个、预算资金4664.97万元;2015年度项目297个,预算资金30,579.88万元。
市级部门财政额度结余规模出现持续较快增长,反映出一些部门由于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等原因,出现资金到位后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如2015年已下达市疾控中心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900万元、市残联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市中级法院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0万元,相关项目均未按计划于2015年开工,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实现支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及时发挥。
三、重点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审计调查)情况
(一)2015年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全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10845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3614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4241户。2015年实际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5324套,基本建成任务5103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687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开工6063户,竣工4241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未及时交付使用。
一是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进展缓慢。2015年全市公租房分配入住户数任务数为5122户,实际完成分配入住2251户,只完成任务数的43.95%。
二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保障性住房不能交付使用。贡井区廉租住房二期112套保障性住房已于2014年5月完工,由于堡坎等配套基础设施未完成,尚未交付使用。
2.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保障性住房租金等收入未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富顺县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39.72万元、大安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0.45万元、荣县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46.87万元、贡井区棚户区安置房补差款及利息144.73万元未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3.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的185户保障对象共享受廉租住房补贴13.76万元。
4个区县185户保障对象(其中自流井区48户,贡井区20户,荣县69户,富顺县48户)因家庭收入或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当地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共享受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3.76万元。
4.虚报冒领或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7户,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76万元。
富顺县和自流井区共15户家庭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31万元;自流井区和大安区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4户,涉及补助资金2.20万元;贡井区8户已购房农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房补助资金6.25万元。
5.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1,577.55万元闲置1年以上未安排使用。
由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截至2015年底部分区县获得的安居工程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1,577.55万元闲置1年以上未安排使用,其中贡井区3136.01万元,大安区3959.99万元,沿滩区4481.55万元。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件,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浪费事项1件,已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和主管部门处理。
(二)部分涉农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对沿滩区2015年度农村扶贫资金、贡井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以上涉农项目的实施为促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农村居民用水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沿滩区扶贫周转金和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使用效率不高。
2015年市财政拨付沿滩区省级扶贫周转金100万元,经抽查4个乡镇的使用情况,周转金最高使用率为70%,个别乡镇无人申请;市财政2015年拨付沿滩区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50万元,截至2016年4月底,只发放了一笔小额贷款1万元。
2.贡井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区财政未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资金840.45万元;贡井区水务局未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支付农户分散式供水工程补助资金387.8万元;未按合同约定,多支付工程进度款59.12万元。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对自贡市公交集团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 该公司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反映了公交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损益等情况。2014年,市公交集团公司公交业务亏损4416.89万元。该公司持续多年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政策性亏损,而公交业务政策性亏损的正常弥补机制尚未建立完善,不利于城市公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缓解交通拥堵作用的发挥。审计提出了建立政策性亏损的正常弥补机制和加强公司内部资源整合等建议。
(二)市属融资平台公司审计调查情况。对自贡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两公司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千方百计筹资融资投入到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营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没有设立内审机构,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运行监管机制;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少计收入416万元、少计支出169.49万元和少计税费18.64万元等问题;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接收划转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少计资本公积等问题;四是承担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投资超概算、建设手续不完善、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加大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对规范建设资金使用, 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建设项目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完成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9个审计项目,项目送审总金额为38,459.63万元。同时对雅安市荥经县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送审投资额高估冒算较普遍。9个政府投资项目因多计工程投资额共计审减投资金额4364万元。
二是部分建设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在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我市4个区县9个安居工程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前期基本建设批准手续;荣县2个公租房项目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是委托代建制推进缓慢。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业主单位一般是临时组建项目建设管理班子,项目建成后即撤消,缺乏项目报建、管理等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目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委托代建工作推进缓慢,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利于充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针对近年来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投资审计重造价审减、轻监督管理的现状,市政府2016年6月出台了《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突出了审计重点和内容,将建设单位履职情况和责任追究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创新了审计组织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审计力量。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7名县级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5人,离任2人。通过审计,查出问题金额7864.21 万元。审计处理已上交财政金额146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7.91万元,调账等方式6301.3万元。审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件,已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以上各项审计查明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以及需引起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重视的事项进行了揭示,提出了审计建议意见。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审计决定进行整改,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市政府将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要素保障,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和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
通过稳增长跟踪审计和部分专项审计发现,我市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部分措施不落实的主要原因是改革创新不够,各要素保障不落实,如资金不落实、土地不落实、征地拆迁滞后等影响项目的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机制,强化要素保障,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和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要加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各部门加大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有效管理机制;要加大筹措资金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资金支持,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重点保障重大项目资金;要针对部分项目进度较慢,部分稳增长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认真梳理影响原因和问题,一对一研究对策,强化项目目标责任,积极协调,大力配合,加快进度,确保各重大建设项目和稳增长政策措施发挥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推进各类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切实压缩市级部门财政额度结余规模,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有限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中期评估, 对财政安排的各类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对执行情况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及时予以调整或取消。三是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提高预算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力促经济稳定增长。
(三)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缓解收支矛盾。
一是在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建立完善税务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二是对非税收入强化管理,严格依法及时征收缴库,确保年度收入的真实完整。
(四)完善监督体系,推进履职尽责。
强化各监督主体的整合联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财政收支的监督约束,推动各责任主体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履职尽责。继续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强化问效追责机制,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级预算管理体系正进一步健全,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也在服务改革发展、完善监督制度、推进审计全覆盖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审计机关将努力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保障监督职责,为我市“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做出更大贡献!
自贡市审计局局长 何忠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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