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今年我市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共分三个阶段(8月25日前为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阶段,8月26日至9月9日为审批定兵阶段,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优先征集险表现突出的青年
据了解,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减少或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
男女青年年龄、身高有标准
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青年不低于160厘米,女青年不低于158厘米,条件兵另行规定。
适龄青年到户籍所在地应征
适龄青年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区、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继续实行网上登记与报名
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含大学在校生、大学应届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大学生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其他青年根据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服义务兵役2年享津贴近2万
义务兵在部队享有津贴费(2年共约1.92万元,部分地区另有提高);退役时部队发放退役金及相关补助(约1.4万元);地方政府发放家庭优待金(共发放2年,每年按入伍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2015年全市平均约为9000元);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全省统一为1.2万元);高校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国家按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实际学费数额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生入伍享有一次性奖励,全省规定本、专科毕业生最低标准分别为5000、4000元,各地额外有不同程度提高;退役后部队接转地方社保机构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分别约为1.32万元、2.27万元。
以今年我市相关经济数据为例,高中以下学历青年服2年义务兵役享有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补助平均约9.9万元,大专学历青年服2年义务兵役享有的直接和间接补助平均约12.7万元;本科学历青年服2年义务兵役享有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补助平均约13.5万元。
详情请咨询市征兵办电话:0813-5526520;监督举报电话:0813-5526551。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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