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何琳俊 特约记者 吴明远)近日,大安区法院宣判一起强奸妇女案,判处被告人伍德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3月31日5时许,在自流井区同心路做夜宵生意的富顺县狮市镇“90”后农民伍德,酒后尾随妇女张群芳至自流井区28中附近小巷内,采用扼颈、语言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行将张群芳挟持到伍德位于大安区凤凰乡的出租屋内,对张实施了强奸。后伍德继续采用箍颈子、语言威胁等手段挟持张群芳到其楼下,欲对其女儿实施强奸,在强令张群芳打开房间门时,张群芳趁机逃至院坝厕所内呼救。伍德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伍德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伍德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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