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是什么?
从2013年开始,省党廉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每年上半年、年底两次对全省183个县(市、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用以检查各市州各区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如何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
社会评价工作是由省党廉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通过专线工作电话028-12340,对各区县干部、群众的座机、手机进行随机抽样访问。访问的问题共15项,回答“不了解、不清楚、不知道”的不计分,全部评0分或10分均无效。今年上半年社会评价工作将在5-6月开展,请接到访问电话的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耐心回答问题,客观公正参与评价。如果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还可在线反映,调查机构会将问题建议反馈至有关单位办理。
3、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成效有哪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全力落实监督责任,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账管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等8项配套制度,抓好日常监管和责任考核,确保“两个责任”落实有力、工作留痕、检查有据。
二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有效促进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深入推进“9+2”专项治理,坚决治理“四风”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地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疾、树新风、扬正气。2014年,全市组建222个明查暗访组,紧盯“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监督检查1200余次,纠正“四风”问题1300余个,实施效能问责57人,查处“四风”案件75件,党纪政纪处分88人,分级通报曝光典型案件57件。
三是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民生民利。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控类信访举报837件、立案362件、党纪政纪处分353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同比分别增长10%、23.1%、14.2%、33.3%。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57人。关注民生,有效维护群众权益,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46件,给予43人党纪处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石纪伟)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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