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周德)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肩挑背驮的运货方式已经逐渐被机动车辆运输所替代,不少村民出行也选择乘车。不过,农村客运目前还不是很发达,开通到行政村或自然村的客车还非常少。因为有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一些摩托车、农用机车、面包车车主从事起非法客运,发生了许多安全事故。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关部门多次整治却收效甚微。有识之士认为,要彻底化解这一社会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现象:农村非法客运猖獗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市广大农村普遍解决了温饱问题,不少村民开始购买两轮摩托车替代肩挑背驮步行。短短几年时间,农村摩托车数量迅速增加,从事非法客运的“摩的”随之涌现,时至如今已经成为村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在贡井区五宝镇有4处“摩的候车站”:自贡方向场口、菜市场外、街中心十字口、客运站外。每处都经常停放着二三十辆两轮摩托车。司机们骑在上面,目光扫视着来往行人,随时准备发动引擎,拉着客人驶向某一条村道。“在我们镇里两轮摩托车是主要交通工具,至少有300辆,不论大人小孩都爱坐,镇政府工作人员下村办公有时也‘叫’我的‘两轮’。”该镇长期从事“摩的”生意的刘师傅告诉记者。
因工作需要,记者到过全市四分之一的乡镇,几乎每一个乡镇都与五宝镇的情况一样,“摩的”是村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记者长期观察注意到,乡镇上的“摩的”很少只坐一个乘客的,多数是两人,有的甚至搭乘多人。记者曾目睹过一辆两轮摩托车,司机前面坐着一个孩子,后面挤着3个成人,其中最后面那个人还背着一个小孩,看着像演杂技一样惊险。
近年来,“村村通”公路工程实施后,几乎所有村道都能通行农用机车、面包车、小轿车等小型车辆,然而其中一些车辆却加入到了非法客运中。今年3月的一天,记者前往自流井区漆树乡采访途中,看见一辆四轮货车载满了货物,10多个村民坐在货物上,随着货车摇晃,让人感觉随时可能翻车。
更让人忧心忡忡的是,不少“摩的”、“农机的”、“面的”竟然成为一些农村学校学生的“校车”。贡井区龙潭镇道澄村村民缪某和本组另两个家庭的3个孩子,近一年多来一直“拼”一辆两轮摩托车上学、回家。
惨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不像正规客运车辆经过严格检查,一些驾驶员的驾驶技术也未经过严格的考试,因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从事非法客运的“黑车”一般都没有购买营运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很难得到经济赔偿,甚至基本的救治费也没有保障。
五宝镇恒丰村5组村民余某卧床不起已经5年半了,左半身痛得十分厉害,左下肢不时发麻,并且不能弯曲,翻身非常困难。导致其痛苦不堪现状的原因是,她搭乘的“摩的”发生事故,责任人没有完全履行赔偿义务。
2009年4月22日15时许,余某赶集后以支付10元的车费,搭乘本村6组杨某无证驾驶他人的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与迎面驶来的陶某驾驶的长安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杨某受轻伤、余某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余某当即被送往五宝镇卫生院治疗,该院检查后发现其伤情严重,她又被送到市区某大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余某左侧髋臼骨折,左股骨脱臼后插入盆腔,导致盆骨骨折。5天后,贡井区交警大队认定陶某所驾驶的车辆未保持安全速度,占道与杨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会车相撞,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无证驾驶的杨某负次要责任,余某不负责任。经交警协调,三方达成协议:余某的医疗费由陶某承担70%,杨某承担30%;余某的护理,根据医生要求确定人员。然而到7月初,陶某、杨某两人在共计支付了5.6万元后,便不再支付余某的医疗费用,并撤离了护理人员。余某家境贫寒,一个孩子患有癫痫病,在向银行贷款8000元支付所欠医疗费用后,只得回家。
农用机车一趟往往非法搭载多人,一旦出事故,伤亡更加惨重。2013年7月8日6时20分左右,饶某驾驶一辆搭载着10多人的农用机车从泸州市泸县海潮镇开往富顺县怀德镇,途中在一处下坡急弯处,撞到了路边的石头上,发生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3人伤情较重。让人感到惊讶的是,饶某过去就因从事非法客运出过安全事故,其左脚掌还被截掉了一半。饶某根本没有能力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的经济损失,相关家庭只能自食其果。
整治:严格要求坚决惩处
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相对较弱,但从未降低过要求,并不时进行整治。
2010年,贡井交警大队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与“迎省运,争当文明使者”活动相结合,对全区75所中小学周边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以及不按规定调头、超速、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2010年底至次年初,荣县多部门联动,开展了为期6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交通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运管所、交警、公安、城管、路政、监察、安监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采取“点上守、线上巡”的策略,公开检查和秘密取证相结合,加大路面及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依法从重处理了一批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各型轿车、面包车及摩托车。
2011年“五一”节前夕,荣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了安全突击抽查,特别要求中小学校告知每位学生家长,不让、不准学生驾乘摩托车、搭乘非法营运的车辆上学、回家。
2011年11月17日,自流井区教育局、安监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对涉及校园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当天下午,检查组在高峰乡双院村路段查获一辆非法营运搭载学生车辆。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交警当即按相关法规对该车进行了处罚。同时,检查组人员对一些摩托车搭载学生的行为予以制止,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
2013年9月10日,沿滩交警大队会同仙市镇政府道交办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深入辖区村道设置执勤点,重点对“摩的”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共查获违法行为30余起,对100余名驾驶员开展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
化解: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为什么有关部门多次对农村非法从事客运车辆进行整治却收效甚微呢?“这不是‘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那么简单。”长期关注村民出行问题的市政协委员、大安区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大安区副主委程全聪认为,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程全聪认为,如果农村客运实现了村村通,有了像城里人一样只花一元钱就可以乘坐到住家附近的安全可靠的公交车,绝大多数村民不会花七八元甚至更多的钱,去乘缺乏安全保障的“黑车”。她说,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本世纪初年的10多年里,两轮、三轮摩托车在城区从事非法营运的有数百上千辆。随着城区公交车大幅度增加、线路增多、发车频率提高,市民欲去任何一处都比过去方便很多,乐意搭乘“摩的”的乘客自然减少。如今,因为几乎没有了市场需求,城区的两轮“摩的”很少了,三轮“摩的”几乎绝迹。据有关部门调查,61路公交车开通后,沿途从事非法运营的“野的”、“摩的”也急剧减少。
程全聪建议,在一时难以实现村村通客车的当下,可以将从事非法客运的面包车纳入客运公司管理,定期保养维护车辆、培训驾驶员。这样,面包车虽然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但可以得到国家财政给予的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因此,只要客运公司和面包车主达成共识,就能实现包括村民在内的多方共赢。
2012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幸福自贡的决定》,其中提到“统筹发展城乡客运,大力推行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建制村班车客运通达率达80%”。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村客运市场不断开发,广大村民在不久的将来,将与城里人一样花低廉的车费乘上安全可靠的公交车,安全出行,安全回家。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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