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特约记者 陈于怀)3月16日,记者从大安区2012年推进产业自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确保大安区重大项目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大安区将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2012年,大安区坚持科学发展、强化项目支撑,按照“全当抓发展、重点抓产业、关键抓项目”的总体思路努力追赶跨越、奋力崛起。为确保重大项目的有序推进,大安区根据《大安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和《大安区重大项目推进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出台《重大项目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适用于重大项目所涉及的各工作推进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该办法对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征地拆迁阶段、推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影响项目推进及其它影响重大项目正常推进等5种大情形及项目审批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不按规定时限为项目出具、转报立项(备案、核准)手续,以致影响项目其它手续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超越权限批准项目建设的等54种具体情形进行责任追究。追究责任的方式有扣除风险抵押金、书面检查、责令公开检讨、诫勉谈话、免职、辞退或解聘等。受到责任追究的重大项目推进组,情节较轻的每次扣除20%的风险抵押金,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决定扣除风险抵押金。单位和个人受到责任追究的,按照《大安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问责办法》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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