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女子:2010年7月27日至31日在自贡市举行。
男子:2010年8月13日至18日在自贡市举行。
二、参赛单位: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
三、竞赛项目:
女子甲、乙组篮球;男子甲、乙组篮球。
四、运动员资格:
按《四川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男、女甲、乙组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4人。所报运动员必须是有效注册的运动员。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和人数规定:
男、女甲组:1992年出生的4人;1993年出生的10人。
男、女乙组:1994年出生的7人;1995年出生的7人。
(四)每队须有两种以上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统一比赛服装。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经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由赛区提供的比赛用球。男子甲、乙组使用7号球;女子甲、乙组使用6号球。
(三)特殊规定:
1、比赛分四节,每节10分钟。每节全队累计5次犯规后执行罚球。第一、二节之间休息2分钟,上下半时之间休息8分钟。
2、每队每节上场队员自行组织,但每名队员各自上场比赛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甲组每节比赛场上队员1992年出生的不得超过2名。
3、每场比赛,每队上场人数少于10人时,判该队为负。
(四)比赛方法:
1、男、女甲、乙组每队每天进行两场比赛。
2、女子甲、乙组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并排出名次。
3、男子甲、乙组分成二个阶段进行比赛并排出名次。第一阶段先分为A、B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带分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小组第1、2名决赛出第1至4名;小组第3、4名决赛出第5至8名;小组第5、6名决赛出第9至12名;小组第7、8名决赛出第13至16名。
4、男子甲、乙组A、B组分组抽签结果另行通知。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第十一届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录取名次及计分。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四川省体育局第十一届省运会网络报名规定执行。
(二)女子参赛队于7月25日到赛区报到,男子参赛队于8月1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证明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户口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运动员注册IC卡。
(三)各参赛队教练员报到时须出示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提出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审定。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务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竞赛规程的内容由四川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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