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近期,省内外多地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当前正值春节,为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要求武汉返乡朋友做到:
1.主动委托家属到村(社区)报告情况。
2.主动居家配合村(社区)干部和医生的医学观察14天。
3.观察期间不要外出,也不要参加各种聚会、聚餐活动。
4.观察期间佩戴口罩,远离其他人员,防止感染周围人群。
5.观察期间注意休息和保暖,避免过度疲劳和受凉感冒。
6.观察期间保持个人卫生,生活用具用品专用,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7.观察期间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用后纸巾不得乱扔。
8.当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主动告知村(社区)干部和医生,并佩戴口罩及时到医院检查、诊治。
凡隐瞒病情或拒不配合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在此,我们倡议全县市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做到:
1.将近期接触武汉亲朋好友的情况主动报告村(社区)干部,并劝告他们不要外出。
2.不探视正在医学观察的亲朋好友。
3.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餐等集体活动,如外出务必佩戴口罩。
4.尽量不去武汉及其周边地区,并劝告武汉的亲友留在当地。
5.保持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用纸巾捂住口鼻;勤洗手,揉搓的时间不少于15秒。
6.加强个人防护,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避免与呼吸道症状患者密切接触,一旦发现有咳嗽、打喷嚏等感冒症状的人,要避免密切接触。
7.注意饮食安全,避免接触、宰杀野生动物或者禽类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食物食用前要彻底煮熟。
8.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医院检查、诊治,并主动配合医生提供信息。
请全县市民朋友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及时关注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相关动态信息。
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0年一月二十五日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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